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萬華區光復橋下打狗案 動保處妥善照護毛孩 全案偵破加重處分

  • 發布機關: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新聞稿】
發稿單位:動物救援隊
發稿日期:107年08月10日
聯絡人:隊長吳晉安
聯絡電話:0975-663-055

萬華區光復橋下打狗案  動保處妥善照護毛孩
全案偵破加重處分

       近日(7月26日)熱心民眾主動蒐證舉報萬華區華中河濱公園光復橋下凌晨3時許發生犬隻遭人持棍棒揮打致傷事件,北市動保處與警方即刻到達現場共同偵辦,當場查獲行為人犯罪事實證據,並於7月27日約談行為人,對其傷害流浪動物之行為祭出處分。
        動保處指出,本案行為人到案說明時,表示因有深夜至萬華區河濱公園慢跑之習慣,曾於河濱公園慢跑時遭流浪犬圍住之經驗,為確保自身安全,於慢跑時才隨身攜帶棍棒,並坦承有以棍棒揮打犬隻。本案經警察及動保處人員到場共同偵辦處理,受傷犬隻由動保處人員帶回就醫,經獸醫師判斷犬隻頭部受到撞擊,舌頭撕裂傷並有輕微腦震盪現象,經過醫院3週的細心照護,現該犬已復原並安排出院,後續將安排狗兒認領養。
        動保處表示,行為人顯然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考量其犯後態度良好,並多次致電及親至本處表明願意負擔犬隻全額醫療費用,且誠心接受動保處裁罰,然本案因行為人故意造成犬隻頭部傷害,現犬隻雖恢復良好,案情未達動物保護法行政刑法構成要件,本案仍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加重處分,裁處新臺幣2萬元罰鍰,並將向行為人追討全額的醫療費用。
        動保處再次呼籲民眾勿於河濱公園餵食動物,一來可避免犬群聚集影響於公園河濱運動之市民,造成不必要之人犬衝突,二來保護珍稀野禽棲地不受干擾,打造生態、生活雙贏之河濱環境,真正讓臺北市成為動物最友善城市。
        動保處感謝民眾熱心報案,虐待動物案件的糾舉實有賴社會大眾共同監督及配合通報,如民眾持有相關違法事證時,請於第一時間通報1999市民專線或動物保護專線(02-87913064~5)提供相關資料,或立即向警方報案,以有效防止動物虐待傷害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