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處109年度寵物抽測結果出爐 96件商品皆符合規定
- 發布機關: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 聯絡人:代理組長翁綉雯
- 聯絡資訊:0980-878-090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持續為寵物食品安全把關於109年度稽查96件市售寵物食品並委託檢驗,針對黄麴毒素、三聚氰胺、致病性大腸桿菌、沙門氏桿菌及重金屬類(鉛、鎘、汞、砷)等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檢測共379項,檢驗結果均符合寵物食品規定,110年2月2日已公布合格寵物食品及廠商名單,毛爸媽可以放心為毛寶貝採購這批寵物食品。
動保處表示,每年動保處除檢測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外,更抽檢寵物食品標示及申報情形,109年依動物保護法稽查96件(含乾飼料58件,罐頭29件、奶製品4件及零嘴5件),其中標示不符或未依法申報比率為23%(23件),合格比率較108年度提升1%,不合格項目皆已要求業者限期改正,並呼籲無論公司行號或個人販售寵物食品如有標示不完整及未依法申報,將可依動物保護法第29條與第31條規定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標示部份可處新臺幣3至15萬元罰鍰,未依法申報則可處新臺幣3千至1萬5,000元罰鍰。
動保處提醒,國內製造、加工或輸入之寵物食品均須依法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申報,寵物食品或用品並不是動物用藥品,依法不得宣稱療效,如有廣告宣稱療效情形將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可處新臺幣20至100萬元罰鍰,業者於產品上市廣告前應慎選標示用語,務必核對農委會公布之「寵物食品用字參考表」。
動保處另建議飼主為家中毛寶貝選購商譽良好、完整包裝及標示之寵物食品,避免買到來路不明的黑心食品,飼主也可以自行初步檢查寵物食品品質,如發現外包裝破損、瓶身鼓脹或出現異物時,應避免購買或再繼續讓毛寶貝食用,在購買寵物食品前,可至農委會「寵物食品申報網」(http://petfood.coa.gov.tw/web/)查詢產品相關資訊,能更瞭解自家寶貝吃進哪些食材,維護毛寶貝健康及保障自身權益。109年度北市抽驗合格市售寵物食品及廠商名單可至動保處官網(https://www.tcapo.gov.taipei/)「公告事項」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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