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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騎士疑似故意拖行犬隻 臺北市動保處介入調查

  • 發布機關: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動物救援隊
  • 聯絡人:林庭君隊長
  • 聯絡資訊:0975663055

  臺北市動保處昨(27)日接獲通報,於大同區發現有機車騎士拖行犬隻,並有熱心民眾提供行車紀錄影像,動保處已先將犬隻扣留送醫確認傷勢,後續將依行政程序法約談行為人到案說明。


  據飼主所述,因誤將犬隻牽繩繫在油門線上,造成機車暴衝才釀拖行慘劇,動保處將再進一步了解事實情況,以釐清是否有故意虐待動物行為。動保處表示,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第7款已明確規定不得以汽、機車牽引寵物,原因除了容易影響交通安全外,更重要的是為了避免寵物因此遭受傷害,若是以汽機車拖行寵物,寵物因此受傷,依規定可處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罰鍰,若造成寵物肢體嚴重殘缺或死亡,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到200萬元罰金。


  臺北市動保處呼籲,飼養寵物應盡飼主責任,棄養或虐待動物都是不可取的行為,民眾如果發現有人虐待動物,或是發現動物受傷、受困,請立即通報1959動物保護專線,並協助蒐證,幫助動物遠離危險,共同打造動物友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