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公園鵝隻救援及虐待案 北市動保處予以澄清
- 發布機關: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 聯絡人:隊長華心惠
- 聯絡資訊:0980878093
有關106年4月11日議員於市長施政報告質詢大湖公園鵝隻救援案一事,北市動保處特以澄清,4月11日上午11時20分勤務中心接獲通報有鵝隻肚子腫大,行進方式異常,本處勤務中心獲悉後即通知動物救援隊前往處理,但當時段線上4台動物救援車已全數出勤,當日緊急處理犬隻攻擊人案件11件,動物救援案件6件,其他接蛇、運送貓籠等非緊急案件12件,並於當日全數執行完畢,絕無怠慢情事。為當時距離該案件最近的車隊正於南港區執行鳥類救援勤務,救援完畢後立即趕往大湖公園,下午1時30分即抵達現場,該鵝已由民眾先行帶走,後續通報人表示,鵝因有疝氣跟腫瘤緣故才腫大,並送往動物醫院醫療照護。另關於檢舉函部分,北市動保處表示一旦接獲檢舉函時,即針對信函所稱問題予以釐清;106年2月16日去函要求廠商提出相關調查報告,並於106年3月13日函復北市動保處調查結果,皆無檢舉內容所稱之事實行為,為此,北市動保處強化派駐本處人員之管理,精進管理制度及SOP,將制度公開化、透明化,嚴格落實考評制度,加強隊員監督,如有違規即要求廠商立即改善,以展現管理決心及立場。而有關大湖公園發生傷害鵝隻情事,北市動保處已派遣動物保護檢查員介入調查,若查虐待動物屬實,將逕依動物保護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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