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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有人疑似不當對待或虐待犬貓或其他人為飼養之脊椎動物,如何處理?

一、應於第一時間通報警察(110)或動保處動物救援專線1959。
二、發現案件之民眾可現場記錄相關具體事證,如錄影、照片或目擊證人等資料,並提供給警察或動保處人員,經查證虐待動物屬實,將依動物保護法規定予以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