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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要辦理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需要填寫哪些文件?

一、申辦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資格如下(需設立於本市):1.獸醫診療機構2.農會、漁會、農業合作社3.一般公司行號(製造業、輸出入業、批發零售業、觀賞魚非處方藥品零售業)二、如您具備以上任一資格,請準備以下資料:(分為基本附件及業別附件。)
1.基本附件:
(1)申請書1份。
(2)身分證影本2份。
(3)藥品管理技術人員專門職業證書正本(於蓋章後發還)及影本(正反面)各1份。一般為獸醫師證書或藥劑師證書。
(4)販賣營業場所設置平面圖1份,形式不拘,惟請明確劃分藥品放置及存放處及住家、不清潔處(所)(如浴廁、廚房、廚餘桶、堆肥場、溝渠、垃圾場、污水處理槽等)等區域,請以中文正楷書寫區域標示,以備本處派員現場稽查勘驗使用。
2.業別附件,請依()內申請資格選擇:
(1)獸醫診療機構開業執照及獸醫師(佐)執業執照影本1份(獸醫診療機構)。
(2)藥品管理技術人員在職證明正本及專任聘用切結書正本各1份(農會、漁會、農業合作社、製造業、輸出入業、批發零售業)。
(3)農會、漁會、農業合作社證明文件影本1份(農會、漁會、農業合作社)。
(4) 工廠登記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份(製造業)。
(5)商業登記文件(例如:商業登記資料查詢下載之公示資料)影本1份或公司登記文件[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影本1份(製造業、輸出入業、批發零售業、觀賞魚非處方藥品零售業)。
(6) 藥品管理技術人員訓練結業證書乙份及專任聘用切結書正本各1份(觀賞魚非處方藥品零售業)。
影本請蓋用公司大小章以便核對。
三、請填妥申請表格後,將應備附件郵寄或親送至臺北市動物保護處(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受理申請期間為6個日曆天。核准後將發函通知至本處領證,並繳交證書費用新臺幣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