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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一直吠叫,造成噪音擾人,可向誰反映?

一、如住家養狗叫聲等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的噪音,可向警察局反映,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辦理,或向大樓管理委員反映,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處理。

二、如動物係因受虐而造成之悽慘急迫吠叫,可提供相關具體事證,如錄影、照片或目擊證人等資料,向本處通報(通報電話:1959),經調查屬實,將依動物保護法規定予以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