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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我住家附近有撿到幾隻小狗,請問可以送動物之家嗎?

一、如在臺北市轄內拾獲動物,可送至本市動物之家(臺北市內湖區安美街191號)收容,另依動物保護法規定,如為無主動物或經通知原飼主,自通知之日起超過7日未領回者,可公告開放民眾認養,或予以絕育或其他收容管理之必要措施。
 二、如動物拾獲地點非於本市,可送至當地之動物保護防疫機關或公立動物收容所,各地收容所資訊可查閱行政院農業部動物保護資訊網站https://animal.moa.gov.tw/Frontend/PublicShel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