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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員查訪疑受虐狐狸遭拒 警察現場支援維護執行權力

  • 發布機關: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 聯絡人:吳晉安隊長
  • 聯絡資訊:0975663055

動保員查訪疑受虐狐狸遭拒
警察現場支援維護執行權力

  北市動保處於去(108)年底多次接獲民眾通報,北市大同區某咖啡店,長時間以籠子飼養狐狸卻未提供飲水,疑似有飼養照顧不當之情事。動保處派動物保護檢查員於該店家網路載明之營業時間前往稽查,未料現場動保員表明身份及來意後,業者便強烈拒絕配合稽查,將動保員推擠並驅趕出店外;然為確認狐狸是否有受妥善照護,動保員協請警察局派員支援,遂得順利完成稽查作業。
  動保處表示,自去(108)年底即陸續接獲民眾通報,業者長期將狐狸養在籠內,卻未提供飲水,為確認狐狸實際飼養狀況,動保處遂派員至店家調查,但平日數次到場,店家皆未營業,動保處才於上周六(4日)再次查訪,並在店家門口發現1隻狐狸飼養於白鐵籠中,且水碗內確實未見飲水,經動保員於店家門口查看確定店家正在營業才入內出示識別證及說明來意,希望針對店家飼養的動物進行稽查,未料在動保員說明法規後,業者態度轉為抗拒,不但出手推擠動保員、還大聲喝斥將動保員驅趕出店外;動保員不得已才依據動保法之授權規定,商請北市延平派出所協助維持秩序,請店家說明本案狐狸飼養照顧情形。由於現場查獲店家確實未提供狐狸飲水,涉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第1款規定,動保處將依法處置。
  北市動保處執行動保案件稽查及取締作業時,現場訪視皆會出示識別證並表明身分,若稽查地點為營業場所,均會先行查詢店家營業時間後才前往訪視,若稽查地點為私人住宅,動保員會先取得屋主同意後才進入,如民眾對執法行為有疑義,當以理性態度溝通,若有攻擊、辱罵動保員,將涉妨礙公務等刑責。北市動保處呼籲若民眾發現違反動物保護法之情事,請於第一時間通報1999市民專線或動物保護專線(02-87913064~5),一起為守護本市動物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