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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期間家戶放鞭炮 飼主遛狗要牽好

  • 發布機關: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 聯絡人:林庭君隊長
  • 聯絡資訊:0975663055

        年關將近,臺北市動物保護處特別提醒飼主,攜帶犬隻出門時,應將牽繩繫好,做好完善的防護措施,可以避免犬隻被突然的鞭炮、煙火聲驚嚇而發生危險。臺北市在(112)年即查獲171件寵物未繫牽繩或寵物在外遊蕩案件,民眾到臺北市動物之家領回犬隻共306隻,走失原因多因在遛狗散步時,犬隻因驚嚇而有脫逃走失情形。動保處建議,寵物外出繫妥牽繩或穿上可以防止掙脫的胸背帶,是預防寵物走失及保證寵物安全的重要防護措施。

         動保處表示,民眾飼養寵物風潮興盛,更要加強注意外出安全,去(112)年12月,在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又發生寵物衝突事件,飼主用牽繩將黃狗牽上機車,並將牽繩固定在機車把手,移動機車時,巧遇黑狗飼主帶著黑狗外出散步,雙方犬隻興奮的吠叫後,黃狗過於激動扯落牽繩並衝向黑狗,導致2隻狗互咬衝突,雙方飼主在混亂及驚嚇中將犬隻分開。動保處強調不僅遛狗繫牽繩,更要將牽繩抓牢,就算是在家乖巧聽話的犬隻,在受到驚嚇時,也可能突然激烈掙扎,尤其大多數犬隻對聲音都相當敏感,或許會因為雷聲、或車輛喇叭聲等突然的巨響而受到驚嚇逃竄,因此飼主攜帶犬隻出門散步時,應避免去車潮眾多的區域,特別是過年期間,在戶外可能有鞭炮、煙火施放的聲響,故在攜帶犬隻出門時,必須更加謹慎,確保可以拉住犬隻。

         動保處提醒,市面上已有許多業者推出防止犬隻散步時掙脫牽繩的產品,帶大型犬隻出門時,飼主也應考量自身體能狀態,確保犬隻掙扎時能將它固定,以免自身受傷。此外,臺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10條已明訂,飼主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使用鍊繩、箱籠或採取其他適當防護措施,違者可處新臺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民眾如遇到走失犬隻,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先嘗試將犬隻固定或驅趕至室內暫時限制牠的行動,並撥打1959動物保護專線通報,請動保處協助救援及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