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動物救援隊
發稿日期:10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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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擊項圈用不用?北市動保處解答
日前有關使用電擊項圈進行動物管理話題引起大眾討論,北市動保處重申,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飼主圈束寵物者應使用安全、舒適、透氣且保持適當鬆緊度之項圈,如寵物因配戴電擊項圈遭受騷擾、虐待或傷害,可能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而因此受罰。
北市動保處表示,由於臺北市地狹人稠,養寵物的民眾最常遇到的問題是寵物的吠叫,不少飼主為避免叫聲影響鄰居,便購買市面上之電擊項圈給寵物使用。然而,寵物因配戴電擊項圈死亡已有案例,如寵物因配戴電擊項圈受傷,甚至死亡,依動保法第30條規定,可處飼主最高七萬五千元罰鍰,如因飼主不當使用電擊項圈造成上述傷害,則為故意傷害動物,依動保法第25條規定,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民眾也別抱持僥倖心理,認為未受傷則不違法,依動保法第30之1條規定,經限期不改善,可處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民眾如有發現違法情形,可協助拍照蒐證,並撥打1999市民當家熱線檢舉。
動保處進一步指出,近年來以正回饋方式訓練寵物之飼主比例逐年增加,研究亦指出,以鼓勵、玩耍及給予食物等方式訓練寵物,比打罵的成效高出許多,因為打罵等負面刺激會加重寵物的壓力,反而造成寵物學習狀況不好,或是在沒人看到時又出現矯正前的習慣。北市動保處並不鼓勵使用電擊項圈訓練加中的毛小孩,因此呼籲飼主在使用電擊項圈前務必三思,若不確定如何訓練寵物,可以向專業的訓練師求助,或上北市動保處官網查詢臺北市貓犬學校相關資訊,並呼籲販賣電擊項圈的業者重新思考,避免販賣可能造成毛小孩傷害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