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處為毛寶貝食品安全把關 公布108年度抽測合格名單
- 發布機關: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 聯絡人:連組長韻晴
- 聯絡資訊:0978-305-805
動保處為毛寶貝食品安全把關 公布108年度抽測合格名單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108年度稽查96件市售寵物食品相關產品,並委託具認證之食品實驗室檢驗,針對黄麴毒素、三聚氰胺、致病性大腸桿菌、沙門氏桿菌及重金屬類(鉛、鎘、汞、砷)等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檢測共360項,受測結果均符合寵物食品規定,為毛寶貝的寵物食品安全把關,並公布合格寵物食品及廠商名單,提供毛爸毛媽們參考。
為維護市面上寵物食品品質,動保處除檢測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外更抽檢寵物食品標示及申報情形,108年依動物保護法稽查96件(含乾飼料54件,罐頭27件、奶製品7件及零嘴8件),其中標示不符或未依法申報比率為24%(23件)。108年度之合格比率較107年度提升9%,動保處持續指導業者限期內改正缺失。動保處表示,無論公司行號或個人販售寵物食品如有標示不完整及未依法申報,可依動物保護法第29條與第31條規定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標示部份可處新臺幣3至15萬元罰鍰,未依法申報則可處新臺幣3,000至1萬5,000元罰鍰。
動保處指出,為建立國內市售寵物食品資料與業者查詢資料庫,國內所有製造、加工或輸入之寵物食品,均須依動保法規定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申報。提醒業者,寵物食品或用品不是動物用藥品,依法不得宣稱療效,違反規定可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處新臺幣20至100萬元罰鍰,罰鍰額度頗高,業者於產品上市廣告前應慎選標示用語,務必核對農委會公布之「寵物食品用字參考表」,以免觸法。
動保處補充,建議飼主為家中毛寶貝選購商譽良好、包裝完整及有完整標示之寵物食品,除可讓消費者獲得更多的產品資訊,也可避免買到來路不明的黑心食品,更能維護毛寶貝健康及保障自身權益。飼主也可以自行初步檢查寵物食品品質,如發現外包裝破損、瓶身鼓脹或出現異物時,應避免購買或再繼續讓毛寶貝食用,在購買寵物食品前,可至農委會「寵物食品申報網」(http://petfood.coa.gov.tw/web/)查詢產品相關資訊,能更瞭解自家寶貝吃進哪些食材;108年度動保處抽驗合格市售寵物食品及廠商名單,亦可至動保處官網(https://www.tcapo.gov.taipei/)「公告事項」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