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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絕育及繁殖需求申報懶人包]毛孩無法絕育或想留後代應如何申報?

  • 發布機關: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免絕育及繁殖需求申報懶人包]毛孩無法絕育或想留後代應如何申報?

你知道嗎?
動物保護法自104年起規定飼養特定寵物(指家犬貓)之飼主,應依法為牠完成「絕育」,北市亦提供有家犬貓絕育補助可供申辦 我要申請寵物絕育補助(http://goo.gl/FuJJS4)
另外飼主可依「申報特定寵物免絕育及繁殖需求應注意事項」(https://reurl.cc/xZp3OZ)規定,填具繁殖管理說明申報免絕育或繁殖需求哦!
圖1.愛我請為我完成絕育
圖1.愛我請為我完成絕育


★哪些原因可以為寵物申報免絕育?
依規定寵物不適合絕育,應附獸醫師診斷證明文件佐證才可完成申報,常見原因以年老、年幼、疾病或健康因素為主。
108年起,臺北市考量寵物登記日於97(含)年以前者,實際年齡超過11年,逾年老標準,飼主可以免附診斷證明申報哦!
☆常見犬貓申報免絕育原因:
1.年老(年齡大於8年)
2.年幼(小於6月齡)
3.疾病或健康因素
4.寵物登記日於97(含)年以前
5.參加比賽(須檢附參賽或獸醫師診斷證明文件)
6.宗教信仰因素(須檢附說明文件)
申報流程:下載並填妥「特定寵物免絕育申報書」寄送至動保處即可!
 
圖2.特定寵物免絕育申報書
圖2.特定寵物免絕育申報說明

★寵物想留下後代與申報繁殖需求,有哪些規定及注意事項?
只需請獸醫師評估並開立寵物適於生育的診斷證明,並下載與填妥「特定寵物繁殖需求申報書」寄送至動保處即可申報哦!
另外,寵物已懷孕則須請獸醫師於診斷證明確認及說明懷胎隻數。
特別要注意的是,申報核備後,飼主應於小狗(貓)出生後4個月內,為牠們植晶片及辦理寵物登記。
動保處亦可依法要求飼主,於寵物出生60日內,提供原有及新生寵物飼養現況等相關資料哦。
 
圖3.特定寵物繁殖需求申報書
圖3.特定寵物繁殖需求申報說明

 [動物保護法小常識]動保法第22條第3項規定,特定寵物(指家犬貓)飼主應為寵物絕育,或向動保處申報並提出繁殖管理說明後得免絕育,如有繁殖需求亦應申報。違反者將可依同法第27條第1項第8款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發布機關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