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10年度臺北市動物保護獎勵補助申請案件第2次受理申請期間及經費額度。
依據:臺北市動物保護獎勵補助辦法(下稱本辦法)。
公告事項:
一、辦理機關: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二、申請期間:自110年4月6日至110年4月30日止。
三、資格條件:以下單位於臺北市轄內辦理宣導保護動物尊重生命教育及正確飼養觀念等業務績效優良者,得向動保處申請補助:
(一)各級學校。
(二)獸醫師公會。
(三)民間動物保護團體。
(四)寵物產業相關團體或公會。
四、審查方式本處依本辦法第8條成立審查小组,並依本辦法第9條規定針對申請案件進行綜合審查。
五、補助經費說明:
(一)補助項目:依「臺北市動物保護獎勵補助費用編列基準表」(詳附件)核定各分項補助經費額度上限,申請單位應依基準表編列申請計畫經費。
(二)補助金額上限:
1、補助金額每案不得超過動保處公告年度獎勵補助經費總金額20%,且負擔自籌款應違該總金額50%以上。
2、同一申請者每年度以補助一次為限。但情形特殊,經動保處專案核准者,不在此限。
3、同一案件向2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助,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向各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
(三)預算金額:110年度臺北市動物保護獎勵補助預算编列新台幣761萬3,000元可供申請,分項如下:
1、動物保護相關獎勵補助經費編列新臺幣400萬元整:本項申請計畫内容須符合宣導或執行保護動物尊重生命教育及正確飼養觀念等業務,如以各類創新形式推廣台北市動物之家犬貓認養之規劃。
2、野生動物及自然生態保育等相關活動補助經費编列新臺幣291萬3,000元。
3、野生動物救傷相關獎勵補助經費編列新臺幣35萬元整。
六、詳情請洽詢:
(一)動物保護相關獎勵補助:
1、承辦單位:動物管理組。
2、聯絡人:張愷恬。
3、聯絡電話:(02)8789-7158分機7143。
(二)野生動物保育相關獎勵補助:
1、承辦單位:產業保育組。
2、聯絡人:徐芷陶。
3、聯络電話:(02)8789-7158分機7014。
(三)野生動物救傷相關獎勵補助:
1、承辦單位:動物救援隊。
2、聯絡人:林緯立。
3、聯絡電話:(02)8789-7158分機6005。
七、聯络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吳與街600巷109號。
八、本處將於翌年度公告前一年度各申請單位績效評量結果;申請單位經本處評量結果為「不佳」者,將不列入次年度本辦法申請補助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