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臺北市補助民間認養照護收容犬貓申請案件受理期及補助經費額度。
依據:「臺北市補助民間認養照護收容犬貓要點」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辦理機關: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二、受理申請期:自公告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旨揭補助預算用罄為止。
三、申請方式:
(一)郵寄送件:請以掛號方式送達本處秘書室收發處(聯絡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二)線上送件(臺北市市民服務大平臺): (https://service.gov.taipei/Case/ApplyWay/201905150001)
四、補助經費額度:
(一)本處111年度編列辦理「補助民間認養照護收容犬貓」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00萬元整。
(二)前揭預算尚未完成法定程序,實際補助經費額度以本市議會審定預算為準,本處得依審定之預算金額依規定調整核定補助金額。
五、申請計畫詳情可洽詢本案承辦單位:
(一)承辦單位:本處動物收容組。
(二)承辦人:何鼎立聘用動物保護檢查員。
(三)聯絡電話:(02)8791-3255分機3251。
(四)電子信箱:tcapo077@mail.taipe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