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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本市市民因故無法繼續飼養犬貓之困難,同時讓該些犬貓仍能有機會再次進入認養家庭,期於民眾辦理不擬續養手續前,藉由讓渡犬貓適合的飼主,降低本處動物之家收容壓力,提升整體收容動物的照護品質及福利,開設本「動物讓渡專區」。相關申請規定與手續說明如下: 1. 因故無法續養犬貓之市民,可於辦理不擬續養手續前,先檢具犬貓相關資料(年齡、性別、毛色、品種和病史等)以及犬貓照片,填寫申請表格(如下圖片內表格)進行犬貓讓渡公告申請。依說明填寫申請表格後將資料寄至動物之家(台北市內湖區潭美街852號)或發私訊至臺北市動物之家粉絲頁(官方),由動物之家工作人員將待讓渡犬貓照片刊載於「動物讓渡專區」相片集供民眾做瀏覽,為期30天,若有意認養待轉讓動物之市民,可透過動物之家代為連繫後辦理動物轉讓登記,減少動物因不擬續養收容於動物之家造成之緊迫與不適情形,提升收容動物照護品質。 2. 待讓渡犬貓照片經刊登30天後,若未尋得欲飼養之新飼主,由原飼主將因故無法續養動物帶至本處動物之家,依臺北市不擬續養動物收容作業要點辦理相關手續,依相關規定繳納不擬繼續飼養費用後,由動物之家進行收容照護與後續認養推廣事宜。